在歐盟RoHS、WEEE、REACH與eup以及《中國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防治管理辦法》(中國RoHS)等環(huán)保指令和法規(guī)中,最具影響力的是RoHS指令。其中,WEEE指令要求產品的設計有利于報廢電子電氣設備及其部件的分解和回收,并要求產品不得有妨礙再利用的設計,該指令于2005年8月13日正式實施。
在WEEE的基礎上,歐盟認為即使對廢棄設備進行了收集和回收,有害物質還是對人類健康和環(huán)境存在危險,因此又補充了RoHS指令,與WEEE指令并行。RoHS指令要求2006年7月1日以后投放歐盟市場的電器和電子產品不得含有鉛、汞、鎘等6種有害物質,對每種物質的最大濃度值也做了規(guī)定。WEEE及RoHS指令納入管理的包括10大類102種產品。
eup指令即用能產品生態(tài)設計框架指令,是歐盟國家于2005年7月6日頒布的節(jié)能環(huán)保指令,涵蓋所有用電的產品,而且對產品的設計、生產、維護到最終淘汰、回收和處理的所有階段都作出環(huán)保要求。相關產品的具體實施細則將在2007年至2010年由產品組以不同進度推出。
REACH于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2008年6月1日-12月1日為預注冊期,未在此期間注冊的化學物質及相關商品將不得在歐盟市場銷售使用。通過預注冊的,可以享受相應的緩沖期。
中國RoHS于2007年3月1日開始實施,其目標對象是所有現(xiàn)在已知含有鉛、汞、鎘等6種有毒有害物質的電子信息產品。雖然中國RoHS參照了歐盟RoHS指令,然而并不等于歐盟RoHS指令的中文版,這些差異主要表現(xiàn)在:產品范圍、重點產品管理目錄、產品生效日期、產品標識,以及目錄產品檢測和認證。